按照抗艾滋病、结核和疟疾全球基金(简称GF)的要求,为确保中国结核病和疟疾项目的顺利实施,指定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CDC)为项目代理接受机构(PRINCIPAL RECIPIENTS 简称PR),主要受国家协调机制(简称CCM)的委托,代理全球基金批准项目的执行,其机构设置与运行机制如下:
一、PR机构设置
PR办公室设在中国CDC国际合作处,成员由主任、执行主任、财务主管、疟疾项目主任、结核项目主任、行政主管、采购主管和其他工作人员组成。
主任由中国CDC副主任沈洁担任,负责PR执行策略与项目重大问题的决策,审核项目经费预算、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批准项目年度报告和财务报告,对全球基金和CCM负责。
执行主任由中国CDC国际合作处负责人强正富担任,在主任领导下负责PR日常工作和项目管理,为PR指定的对外联络人,负责GF与地区财务代理机构(简称LFA)的联系和协调,负责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和评估与管理经费的使用,解决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财务主管由中国CDC规划财务处负责人XXX担任,负责项目财务管理,包括经费预算和财务报告的审核,项目经费的下拨,以及对各项目点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与评估等。
项目主任分别由中国CDC寄生虫病预防控制所所长汤林华(疟疾项目)和中国CDC结核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刘剑君(结核项目)担任, 负责制定项目工作计划(包括采购计划)和经费预算,起草项目年度报告和财务报告;负责项目的组织和实施、项目预算内经费的使用等。
行政主管由中国CDC国际合作处副处长冯琳担任,协助PR主任和执行主任,负责PR的行政管理事务。
采购主管由中国CDC XXXXXXXX担任,根据GF批准的采购计划和要求,负责完成项目的采购任务。
二、PR机构职能
PR具独立法人地位,对CCM负责,并接受CCM理事会的监督、评估和指导,其主要职能为:
(一) 在CCM授权和委托下,代表CCM同全球基金签署捐赠协议。
(二) 向全球基金申请资金拨付。
(三) 负责项目的财务管理与审计。
(四) 负责项目的监督、评价和物资采购。
(五) 管理、监督国家疟疾项目办公室和国家结核项目办公室的运转情况,并向两项目办公室拨付项目资金。
(六) 通过LFA向全球基金定期递交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和项目实施进展报告。
三、PR运行机制(见示意图)
(一) PR在CCM和GF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CCM和GF负责。
PR向GF提交的重要报告和文件,如项目工作计划、采购计划、经费预算、年度工作报告、经费结算等,须先经CCM认可批准。
(二) PR接受LFA和卫生部的监督和指导。
(三) PR实行主任负责制和分级管理制。
执行主任、项目主任和财务主管对PR主任负责;国家疟疾项目办公室和国家结核项目办公室由疟疾项目主任和结核项目主任领导,对各省项目办公室或项目领导小组进行督导、评估和管理;省级项目办公室或项目领导小组对项目县办公室行使督导、评估和管理职能。
(四) PR和国家项目办公室与项目省(市、自治区)签定项目合同书,明确职责和任务。
(五) 项目省(市、自治区)每半年向国家项目办公室提交项目工作报告、经费使用和结算情况,由国家项目办公室汇总,经项目主任签字认可,提交PR。
(六) 项目财务管理严格按“全球基金项目财务管理手册”执行。
项目主任制定经费预算和分配方案,提请PR主任审核,财务主管在PR主任授权下向国家项目办公室拨款;国家项目办公室根据经费分配方案向省级项目办公室拨款。
(七) PR财务主管对国家项目办公室、省级项目办公室和县级项目办公室经费使用情况均有监督、评估和审计权限。
(八) 项目物资采购由PR统一招标采购,根据项目采购计划由国家项目办公室下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