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林华主任委员指出,根据消除疟疾工作需要,及时修订疟疾诊断标准和制订疟疾治疗标准具有重要意义,他介绍了疟疾诊断标准修订需考虑的主要问题;高琪委员介绍了制订疟疾治疗标准需考虑的主要内容。与会专家经讨论达成以下主要共识。
一、疟疾诊断标准主要用于指导临床医生进行疟疾诊断,因此在修订时,应邀请疟疾临床医生参加。
二、因临床医生有对病人做出疑似病例、临床病例的诊断需要,同时为与世界卫生组织(WHO)病例分类接轨,建议修订时继续保留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确诊病例的分类方法。
三、取消假定性治疗作为诊断疟疾方法。
四、快速诊断试条(RDT)作为疟疾确诊手段时,应对其产品资格提出要求;聚合酶链反应(PCR)能否作为疟疾确诊标准尚不明了。
五、由汤林华主任委员牵头于2012年上半年完成诊断标准修订。
六、由于疟疾治疗涉及医疗部门和药监部门的职责,因此制订标准时应充分行政规划调研,明确制订标准的归口部门后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