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经过30多年的积极防治,广东省(1985年)、上海市(1985年)、福建省(1987年)、广西区(1989年)、浙江省(1995年)均达到血吸虫病消除标准,距今已20余年。2016年1月1日新的《血吸虫病控制和消除标准》正式实施,为了评估5省(直辖市、自治区)血吸虫病监测巩固情况及其监测能力,对其2005-2016年疫情情况进行了收集分析,并通过在每省选取2个试点县的方式,考核省级及县级血吸虫病防治机构钉螺鉴别能力、血清学及病原学检测能力以及血吸虫病防治知识掌握情况。结果显示自2005年以来5省均未发现当地感染病人、病畜或感染性钉螺。12年间,浙江、上海及福建发现221例输入性血吸虫病病例,浙江、上海以及广西新发现钉螺面积11.98万m2。监测能力方面,血清学检测及病原学检测的正确率分别为100%及89.3%,钉螺死活鉴别及感染性鉴别正确率分别为100%及98.1%,防治知识问卷调查正确率为98%。研究表明,五省(直辖市、自治区)较好地实施了血吸虫病监测巩固,但因输入性病例及残存钉螺的存在,血吸虫病监测仍不可松懈。本文第一作者是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寄生虫病预防控制所研究实习员郭婧怡。通讯作者是张利娟副研究员。该文发表在Infectious Diseases of Poverty, 2020, 9: 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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