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5日,作为第九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同时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正式实施三周年,对于提升公民的国家安全意识具有重要意义,今年的宣传教育活动主题为“总体国家安全观·创新引领10周年”。
我国的国家安全战略体现了“大安全”的理念,这一理念突破了传统的安全观念,将国家安全的范畴扩展到了更为广泛的领域,其中生物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关系到人民的生命健康,还涉及到国家的生态平衡和可持续发展。因此,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了解生物安全的相关知识,并在日常生活中承担起相应的责任。通过以下三个精心设计的问答及敲重点,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生物安全小知识。
1.问:个人是否可以设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并从事相关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
答:不可以!
敲重点:个人设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并从事相关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是不被允许的。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设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必须依法取得批准或者进行备案,且个人不得设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或者从事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这些规定旨在加强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管理,保护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防止病原微生物的不当使用或意外泄漏可能带来的风险。
2.问:擅自携带境外的昆虫标本回国,是否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