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入汛以来,我国南方部分地区普降大到暴雨,浙江、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等省(区)遭受严重洪涝灾害,国家减灾委、民政部对上述8省(区)启动了国家Ⅲ级救灾应急响应,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也对洪涝灾害严重地区启动了国家Ⅱ级救灾应急响应。
为督导落实各受灾省份洪涝灾害卫生应急工作的准备和响应情况,卫生部紧急召集专家于
今年湖南的洪灾以山洪为主,而江西各地则出现了山洪、内涝、垮坝等灾情。两省灾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虽受灾严重,但均在省、市卫生部门的领导下及时有序地开展了卫生应急工作。由于洪涝灾害的卫生需求主要集中在灾后居民安置和重建阶段,因此专家组建议:加大对重灾区药品和经费的支持力度,特别是用于灾后恢复重建和受淹地区环境卫生清理的消杀灭药械。加强对重灾区省份,特别是重灾市县的灾后传染病与地方疫源性疾病流行风险评估和监测,启动灾区传染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及时掌握灾区洪涝灾害相关传染病发病情况。灾民集中安置点安置了较多的儿童和老人,要加强灾民安置点的传染病监测和报告工作,特别是加强灾区手足口病的防控工作力度。加强对灾区卫生人员抗灾救灾先进事迹的报道,通过卫生部新闻办宣传救灾防病工作开展情况。此次江西抚州市的救灾防病工作充分体现了现代应急管理的理念,建议卫生部跟踪总结,将此次应急行动列为今后洪涝灾害卫生应急的教材。